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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黑河学院招聘人员51名公告

2017-04-24 17:11:48| 来源:黑河学院

1.应聘人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进行面试。教师岗位主要采取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专业技术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录用;面试评委中三分之一(四舍五入)及以上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

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被考核人员提交《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附件3),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学校结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聘用,办理录用手续。

十、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校聘。

2.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3.待遇:

(1)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学校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教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监督电话:(0456)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人事处

邮编:164300

联系人:吴老师 戴老师

联系方式:(0456) (0456)

电子信箱:

学校网址:

十三、本方案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黑河学院人事处

2017年4月24日

点击下载》》

附件1黑河学院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附件3黑河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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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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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2017 公告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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