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应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和综合素质,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或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业务素质要求
(1)所学专业与本校所需岗位专业对口。
(2)具备本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3)具备较强的实践管理能力,适合所需岗位的管理工作。
(4)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维护能力。
5.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辅导员岗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有过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的经历。
6.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考试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4日—2017年5月9日
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及《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在邮件中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和专业。(电子邮件压缩包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二)查询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17年5月10日
在此期间,经学校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登录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工作由学校监察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8:30-11:30,13:30-16:30。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307室。
现场确认需要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签字的《黑河学院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及个人简历。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现供职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材料。
5.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6.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及要求请关注黑河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的通知。
(五)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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