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3 月23日(12:00—14:00)。
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原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必须本人现场报名,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大连市庄河市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下载表格后由本人用签字笔填写);
3、《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院系公章)1份;
4、研究生需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
5、研究生需带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
6、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成绩单1份(加盖院系公章);
8、本人简历7份(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荣誉及社会实践等。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全部相关材料或者复印件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简历装订一份)。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不予返还,保存备查。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要形成1:3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组成招聘工作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综合测评
报名结束后,招聘组通过审查应聘人员简历等,对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测评,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并将面试人员名单在辽师大就业网站予以公示。
(四)组织面试。
时间:2017年3 月25 日(面试考生6:30前到达面试地点),地点:庄河市新华路小学
由庄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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