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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20名应届生公告

2017-01-10 13:59:58| 来源:伊春中公教育

  1、复审淘汰: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总队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三证不全的;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培训淘汰:部队有关单位对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3、在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总队按规定收回相关费用,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院校。

分配去向

毕业生经培训合格接收入伍后,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吉林省内所属公安边防部队基层单位工作,8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职级待遇

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大学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公安专科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警官,联系电话:0431—

联系地址: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长春市吉林大路6099号,邮编:130033)

原标题:2017年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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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摩卡)
关键词阅读 2017 吉林省 应届生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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