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连续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厅办公室文字综合职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7)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之日。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2)在现机关工作未满2年或未满考试录用职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公布职位和条件
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上公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周六、周日除外)。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814室)。
3、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附本人一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表》可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公众网(/)网站下载。报名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电话: 联系人:徐优胜、杨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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