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哈尔滨学院教师招聘39人公告
哈尔滨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哈尔滨市属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7年10月,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12月,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哈尔滨学院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6月,经省教育厅确定为省市共建试点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9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哈尔滨学院网站: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要求:40(含)周岁以下(以报名日期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17年9月及以后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应聘人员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哈尔滨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请务必将自己各项信息填写准确,照片必须为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近期证件照)。
2.以“附件”形式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大学及以后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证书的扫描件;
(2)大学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的扫描件;
(3)科研论文或课题项目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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