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由盖州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所报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三)面试工作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教育学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中发现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确定岗位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分数最高者优先挑选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单位(学校),依此类推。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盖州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盖州市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并对考生相关材料进行终审。公示无异议且材料终审合格后,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州市教育局、盖州市财政局和盖州市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有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聘用
鉴于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进行的较晚,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纳入我市今年“特岗计划”人员聘用时间为2017年3月1日。各单位要确保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和聘用人员按时上岗(聘用人员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签约上岗)。
十、纪律与监督
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为此,招聘过程要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盖州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
原标题:2016年盖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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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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