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乐于为哈尔滨理工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具体见招聘条件,特别优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应聘人员必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设计艺术学岗位除外,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应聘人员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原则上应聘人员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6年11月11日9:00-2016年11月25日12:00。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6年11月14日9:00-2016年11月25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联系电话:,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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