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密山市委党校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3、拟聘用人员实行占编聘用制管理,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聘期5年。试用期为12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转。
4、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5、最后录取人员的岗位安排由密山市委党校统一调整。
八、组织领导
公告中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
原标题:2016年密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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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山市委党校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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