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报请领导小组确认后,允许参加统一组织的试讲。
五、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选调的下一环节。
2、试讲内容
由市委党校选调专职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设定讲课内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试讲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试讲时间、地点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六、体检和组织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调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不予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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