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核定总成绩。结束后,由专家评委组长负责将每位应聘者的三项成绩分别记入《佳木斯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汇总表》,考生、专家评委、组长招聘工作组领导在该表上签字确认。
市人社局负责封存考生考试考核所有材料。考核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需报人社部门裁定。
(三)体检
对拟录用人选由教育局和人社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交体检医院;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
若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及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按综合 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人选,如在现场录取时,不予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经本人或专家组签名确认,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补录或视具体情况而定。市人社局对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
凡录取到我市任教的毕业生,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一年,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进入财政统发,按照程序办理编制、人事、经费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手续。
四、报名须知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本人现场报名并上报相关材料:本人盖好学校和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简历、院系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1张、签订《诚信承诺书》及《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下载)。限报一个类别的岗位,初、高中不能兼报,两所幼儿园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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