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笔试成绩者(不包含政策加分)。体检和政审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及政审项目进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和试用期。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教育局按考生成绩高低优先选岗的原则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同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对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集贤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伟江(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思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光仁(县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贾敏志(县编办主任)
韩树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恒志(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等具体工作。
咨询电话: 。
集贤县教育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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