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牡丹江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选调从事政务综合工作的科员职务机关公务员3名。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调人员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专门从事过2年以上文字工作,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9月30日。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原工作单位不同意转任或者不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9月23日—10月10日)
通过《牡丹江日报》、牡丹江电视台、《今日绥芬河》、绥芬河电视台和绥芬河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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