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财政局工作实际,经区领导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区现有的占用事业编制及机关人事代理人员中选用2名人员到区财政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选用数量:2人。
二、选用范围条件:1.让胡路区事业单位占用事业编制或现有机关人事代理身份,并能胜任区财政局业务工作的人员。2.被选用人员需具备财经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用办法:本次选用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选用。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8月25日—8月2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房间
五、报名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选用人员报名表一份;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财政局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选用人员。
七、按照区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强调:1.本次选用人员报名遵循个人自愿的原则,各单位不得阻碍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报考。2.被选用人员身份保持不变。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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