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详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 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特殊专业急短需人才可放宽学历条件,但要具有岗位所需的高水平专业技能、职业背景和从业经验。
(三) 应聘人员需满足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计划中所提出的资历条件。
(四) 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 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为学校“人事代理”的合同聘用制职工,没有省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但工资享受与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同等待遇;
(2)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三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官方网站()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15日至7月28日。
(二)报名、现场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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