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硕士及其它岗位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应聘博士岗位的人员免去笔试环节,只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硕士及其它岗位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考生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拟聘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复核、公示、聘用
1.对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学校通过外调、体检、思想政治鉴定、心理测试等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复核,复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体检须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费用自理)。
2.复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后在哈尔滨商业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发干部调动商调函,与聘用人员签订基本服务期协议书(服务期为5年以上),确立人事关系,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4.拟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人事档案,人事部门对其进行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取消录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六、纪律要求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哈尔滨商业大学纪检委 (0451)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51)
联 系 人:富英俊 胡凯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50028
电子信箱: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6年7月15日
点击下载》》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