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采取“竞聘上岗,择优定岗”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方式选用部分学科专任教师补充到市第一中学、第三十一中学;
初中、小学、幼儿园阶段二次分配不组织考试,市教育局将根据考生申报情况,通过自主选岗、组织调配等方式将实验学校及实验幼儿园的部分教师调整到尖山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
三、申报条件
(一)高中阶段
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可选择高中阶段相应岗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实习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
(二)初中阶段
实验学校初中教师可选择初中阶段相应岗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实习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
(三 )小学阶段
实验学校小学教师可选择小学阶段相应岗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
3.实习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幼儿园阶段
实验幼儿园教师可选择幼儿园阶段相应岗位,且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
3.实习期间考核为合格以上。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7月22日,每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双鸭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3. 申报办法:实验学校及实验幼儿园的在编教师需填写岗位申报表(附件一),市教育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定岗工作。
五、高中竞聘办法
(一)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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