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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哈尔滨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7人公告

2016-07-05 09:40:22| 来源:哈尔滨学院

(一)体检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由哈尔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考核需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哈尔滨学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学院组织实施。

特别提示

哈尔滨学院及哈尔滨市人社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学院及哈尔滨市人社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点击下载》》

哈尔滨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xls

.xls.doc

哈尔滨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doc

哈尔滨学院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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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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