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照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公示和聘用
1.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拟聘人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一、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二、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校纪检委(监察处))
联 系 人:张东东
联系电话: (校人事处)
网 址:
电子信箱:
地 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
邮 编:157011
本实施方案由牡丹江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