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三、关于考生报名信息的修改。在报名截止前,经考生申请,可更改报名登记表中与身份证不相符的报名信息,其他报名信息,未经招考部门同意,不得更改。
四、符合省加分政策的项目生及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人员(黑龙江省户籍),应在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栏目中详细填写所服务项目、服务期限,并提供相关证明要件。
五、在报名期间内,请考生到立新小学报名处提供加分要件;6月6日至6月8日,请考生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提供加分要件,地址: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六、“选聘高校毕业到村任职”项目生提供《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次证明(需加盖组织部公章)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七、“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需提供《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的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需提供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
十、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地市或县就业局开具的证明。
十一、报名咨询电话:、、。
友情提示
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加分政策,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乡镇级教师岗位的加15分,报考县级教师岗位的加10分,报考市级教师岗位的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请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关注自身应享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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