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100分。笔试考语文和幼教专业理论知识,权重分别为0.6和0.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100分。
(1)测试应试者五项基本功(50分):舞蹈、声乐、键盘、美术和语言五项各10分。
(2)测试应试者品行及应变技能(抽题式50分):采取随机抽题形式。
(六)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可被录用。
(七)体检
按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不进行替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即为录用人员。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招考录用的幼儿教师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试用期为6个月,年薪及绩效3万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并享受激励性绩效。
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不服从幼儿园管理的;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或对幼儿园造成负面影响的。
六、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招考工作,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思军(绥滨农场场长)
楚卫国(绥滨农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春青(绥滨农场副场长)
招考办公室设在绥滨农场人事科
主 任:宋秀吉(绥滨农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 员:魏荣江 张新岷 金和平 袁小红 赵春晓
黑龙江省绥滨农场
201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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