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审核通过,报名人员取得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准考证。考生需按照准考证及简章要求,完成后续招聘工作。
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报考人员需对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2、 笔试(任教学科基础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招聘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理论
测试时间:2016年3月22日8:30分
测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东明校区
学科基础能力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个环节。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答辩(含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试讲(指定学科教材课题)。
测试时间:2016年3月23日8:30分
测试地点:本溪市高级中学东明校区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招聘计划,在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测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取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参加学科基础能力测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4、体检、考核及签约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 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 格。签约实行双向选择制,按面试成绩排序进行签约,如双方无意签约,核准后及时通知下一名考生签约。双方达成一致后,完成签约,并报教育局备案。
用人单位要将就业协议书需要特殊说明的地方告知签约学生;回答签约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审阅签约学生上交的就业协议书,审核学校印章是否准确,就业 协议注明事项是否清楚。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 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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