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报名联系人:于老师,手机:
二、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建三江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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