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
九、公示
经我校考核拟录取人员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拟录取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聘用
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十一、试用期制度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十二、应聘诚信要求
应聘者应公平参与竞争,应聘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实回答面试问题。违反者将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联系方式:
附属一院人事科联系人:王文娟;联系电话:
附属二院人事科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0451-
附属三院人事科联系人:李玉莲;联系电话:
附属四院人事科联系人:郭慧;联系电话:
肿瘤所联系人:杨春燕;联系电话:
大庆校区人事处联系人:郑苹;联系电话:
医大校部人事处联系人:段孝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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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招聘纪律及监督部门电话:
(哈尔滨医科大学纪检委)
十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与实施。
网报入口:(将于2015年12月28日开通)
点击下载》》
386_哈尔滨医科大学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编制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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