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按照全国、全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会议和市委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明年换届领导班子配备,市委启动实施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用工程”。依据《牡丹江市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用工程”实施方案》,市委决定面向全市选拔确定1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统筹培养锻炼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牡丹江市所辖县(市、区)、市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和在市委组织部备案的科级干部,2012年—2014年省委确定的在牡丹江市所辖乡镇工作的选调生。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可比照执行。
二、资格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人选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政治坚定,对党和人民忠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和岗位调整,不讲条件代价,不计个人得失。
2、综合素质好,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从政理念,具有干事创业的能力和较大培养发展潜力。
3、处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档次。
5、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原则上应是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年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处级干部和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科级干部,以及乡镇、街道干部,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具备长期承担艰苦繁重领导工作的身体条件。
7、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方法步骤
1、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委(党组)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筛选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经初步审核后,填写报名人员汇总表和干部任免表(每人一份),会同推荐人员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科级干部认定表需审核人、复核人、干部本人共同签字,且单位党组织予以认定)和4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相应干部科室。个人自荐需登陆牡丹江先锋网()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会同本人档案中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材料、全日制学历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任职证明、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问题证明等,到市委组织部青年干部科报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需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组织部长(人事干部科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5日,每天8: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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