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3张,填写《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报名时要进行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役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所招教师专业的特殊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特殊情况经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如放宽后比例仍然不足,将缩减岗位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7月3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址:黑河市教育大厦一楼
联 系 人: 上官文杰 王珊
联系电话: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通知考试,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为考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考试成绩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教育学、心理学有关知识20分,教学教法相关知识30分,专业知识50分;
(2)心理咨询教师岗位:教育学有关知识20分,教学教法相关知识30分,专业知识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应聘者面试结束后,考官当场评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1)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培智教材,时间为15分钟。
(2)心理咨询教师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方式进行,内容为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在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