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及数量
县委党校教师3名。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从事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教师(含2012年录用的未转正特岗教师);
2、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名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5、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1、资格审查。
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现行公务员培训教材进行命题。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当天发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3比例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时对外公布。
面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聘请7位评委,由评委当场打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同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折算出总成绩,并及时对外公布。依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考录数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数额3倍,应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并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用。
4、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核通过与考核对象和知情人谈话等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现实表现。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岗位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5、决定录用。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选对外公示3天。
四、待遇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一年,原渠道开支。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用者进行考核。胜任工作的,由编制和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5日。
2.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
3.报名方式:报名时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400元。
4、咨询电话: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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