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县人社局与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调计划
拟选调2名电台播音主持人(男女不限)。
三、选调对象、方式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品德好,遵纪守法,廉洁勤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作风务实。
2、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意识。
3、对新闻资讯有较好的梳理能力,具有较好的播音主持基础,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出众的语言表达能力。
4、获得普通话国家测试标准二级甲等以上认定证书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优先选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播音主持、音乐及相关专业。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县政府网站及电视台发布选调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2015年6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3至6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联系电话:,联系人:王艳丽。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及《2015年泰来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播音主持人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3张。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报名人数低于这个比例的,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保留选调岗位。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组对入围者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选调。
(六)试用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确定试用人员,并将试用人员借调到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考察,试用不合格者不予选调。
(七)调转
试用期满后,对试用合格人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正式办理调转手续。
泰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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