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次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自2015年国考开始,越来越多省份的公务员考试采取分级分类的考试,分级分类是大势所趋,更是时代的要求。黑龙江省2015年度公务员考试顺应趋势,首次实行分级分类考试,针对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岗位特点和需求,考试分三类进行,分别为公检法系统公务员考试、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公务员考试及艰苦边远地区县(区)、乡(镇)机关公务员考试,三类采取同步报名、同步考试的方式,提醒各位考生慎重选择考试类别,选择一类考试中一个部门(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分级分类考试能够对人才进行针对性地选拔,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提醒各位考生选择好考试类别和职位后,积极了解所报考的职位特点和人文环境,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中公教育也会为广大考生推出不同类别的备考指导。
三类别考试的笔试公共科目均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专业科目:报考公检法系统中的特殊职位的考生,需分别参加《公安专业基础知识》、《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只参加公共科目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二、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建设
黑龙江省由于地理和历史性原因,存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地区,而这些地区的基层公务员队伍存在或多或少的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黑龙江省2015年度公务员考试加大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的招考力度,各基层招录单位根据用人需求适当降低了进入门槛,放宽了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如符合政策的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可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将学历层次放宽到高中、中专。
同时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岗位设置了5年服务期限。另外,笔试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结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实际,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艰苦边远地区条件相对差些,但是对于有志于加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来说,报考条件宽,笔试分数线低,这些条件均有利于各位考生成功考取公务员,同时深入基层是提高锻炼自己的最佳途径,建议各位考生,不要被艰苦边远这些形容词吓退,要结合自身条件和今后的人生规划,合理选择报考职位。
※重要考试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缴费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3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
笔试时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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