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
(2)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查询审查结果
2014年11月18日9:00~2014年12月1日16:00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2月5日8: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
校本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楼104教室
佳木斯学院:佳木斯学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小会议室
3.应聘人员需携带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见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
(4)外语等级证书以及能反映应聘人员业绩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
4.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成绩以百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照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2.面试成绩以百分计算。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实践技能操作等方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
(六)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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