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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黑龙江建三江局直子弟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4-10-10 09:50:45| 来源:建三江信息港

五、公示和聘用

1. 公示:对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在建三江信息港公示7个工作日。

2. 拟录用: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办理就业调档手续等。档案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合格者,直接调入用人单位;审查档案不符合录用条件者直接解除录用关系,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3. 聘用: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到接收单位报到后,通过档案审查合格者进入见习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满通过见习期考核鉴定,办理聘用手续。往届毕业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到接收单位报到后,通过调转档案审查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通过考核鉴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比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参加企业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工作组织

管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聘程序,管局纪检委负责监督。

组 长:李荣华

副组长:陈兆明、刘海英

下设办公室:局直子弟学校行政办公室

主 任:叶 宏

成 员:管局人社局人员、教育局人员、纪委人员、用人单位人员

八、日程安排

1. 2014年10月9日―10月31日受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31日16时。

2. 2014年11月3日上午8:00接到通知的报考人员到建三江管局局直子弟学校现场填写《诚信承诺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11月3日上午11时。

3. 2014年11月3日下午面试和笔试。

4. 2014年11月4日教学能力考核。

5. 2014年11月5日上午体检,按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拟录用公示。

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子弟学校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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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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