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和数额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选调范围和条件
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现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满两年以上金融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4年9月30日),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3、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金融专业;
4、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努力工作,甘于奉献;
5、从事金融工作,熟悉资本运营或银行业务,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优先选择具有直接融资实务操作经验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
2、历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党纪处分所规定的任职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其他影响任职使用问题的。
三、选调程序和步骤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进行报名。请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邮寄至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金融办综合处(1921房间),信封标明“选调材料”字样,邮政编码:150028。
1、请在“中国哈尔滨”网站的“政府公告”栏目下载此公告的“附件”,如实填写《哈尔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
2、本人任职证明、工作证、身份证、户口簿及本人页复印件;
3、公务员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鉴定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5、相关工作经验(经历)的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6、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3篇(每篇字数不超过5000字);
7、近期彩色一寸证件照片2张和4寸全身照片1张。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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