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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4齐齐哈尔讷河市教师招聘公告

2014-09-15 16:04:38| 来源:齐齐哈尔市劳动就业局
    为保障讷河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讷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讷河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教师45名(详见2014年讷河市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项目生不受年龄限制(在基层服务平台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4、应聘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地理、历史、政治专业可报小学语文岗位;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可报小学数学;小学教育专业可报小学语文或数学);

6、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7、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考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讷河市在编公办教师;5、有精神病史人员;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讷河市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讷河市纪检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4日8时-9月26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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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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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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