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拟于9月中旬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和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答题时间9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丢失、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的内容和方法
面试考核测试教师基本素质。通过应聘教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教师培养学生、管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以及教育理念、师德修养、献身教育的思想和信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由专家评委组长按照应聘教师抽取题签内容进行提问,应聘教师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考官按评分标准实名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值即为应聘教师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按“四舍五入”的办法处理。评分期间应聘教师不退场,核分后,经行风监督人员签字确认,由计分员或核分员当场公布成绩,应聘教师在成绩汇总表上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由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特殊原因缺额的,根据实际需要可按总成绩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四)体检
体检内容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教师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对有“三乱”问题和缺失师德的不予录取。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教师,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教师名单在哈尔滨市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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