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由学院医院对考核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能进入公示程序。
七、公示
学院结合考核情况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黑河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由学院人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聘的人员须携带学历及学位证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以聘用。按学院有关规定,学院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九、聘用形式及待遇
1、聘用形式为校聘。
2、待遇:
(1)受聘人员与学院正式在编教职工一样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学院将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与监督
学院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人才引进监督领导小组,下设纪律监督办公室(黑河学院监察处),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
黑河学院监察处联系人:邹辉
联系电话:(0456)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人事处
邮编:164300
联系人:王琦
联系方式:(0456)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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