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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备考】2014黑龙江公务员面试:做自我介绍不要踩到这些“雷区”

2014-08-13 10:06:11| 来源:伊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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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介绍在现在公务员面试环节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在有些地区的国考面试中往往还是以第一题的位置出现在考试中。所以在自我介绍这种题型的回答中同学们要清楚的知道应该避免出现哪些问题,不要踩到“雷区”。

第一,基本信息机械罗列

大部分考生在做自我介绍时首先是机械地罗列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获奖项、实习经历,这样流水账一样的自我介绍并不能博得考官欣赏,过于俗套,是缺乏新意的一种自我介绍;再则,事实举例不恰当。很多同学在做自我介绍时会利用自身的实例来向考官展示某一方面的能力和特质,这样的方式固然是可取的,但是有些同学却不会甄别什么样的例子可以说,什么样的例子不适合在自我介绍中出现。

第二、举例子不恰当

举例子不恰当的情况有两种:其一,是举出的例子与所报岗位要求的素质相悖。例如,报考的是统计局的岗位,有的考生在自我介绍中会提到“我自己曾经是个马虎的人,工作上会出现毛毛躁躁的情况”。这样的缺点暴露了的话,就完全和统计局岗位所需要的认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相违背了,就与岗位要求不匹配了,后果也就可想而知;其二,泛滥使用“考试”的俗套实例。考生做自我介绍举实例时往往首先想到的就是“考试”,例如“经过不断努力在四六级考试中获得成功”,“计算机考试中失败了,最后在失败中吸取教训克服困难取得了考试的成功”等等。之所以在这里强调考生最好不要用“考试”的例子是因为人人都会经历这些求学路上的考试,凸显不出个性化特质和素养,就会落入俗套;第三,自我介绍过分渲染。“高”式的自我介绍会给考官留下一个不接地气、不谦虚诚恳的印象,把自己包装得过于华丽反而会引起考官的反感,过分的夸大渲染在自我介绍中绝对不是一个明智之举。

那么,考生该如何绕过这些雷区呢?

在自我介绍中如何避免出现上述问题是考生应该引起重视的。自我介绍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可以进行创新,避免出现套路化的答法。从形式上来说,我们可以分别从正面和侧面两种角度对自我介绍进行润色,正面介绍时要谨记结合岗位,侧面介绍时要通过具体事例体现出你是一个适合所谋求岗位的人。正面介绍时,第一,可以说明自己生活、工作、学习中所拥有的基本素质。其中基本素质包括:谦虚谨慎、沉着冷静、胆大心细、敢于承担责任、团结而顾全大局、服从上级等;第二,兴趣特长,可以用个人经历来说明,个人经历主要包含:学校工作经历(获奖经历、勤工助学经历);社团工作经历(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实习工作经历(解决实际困难能力);第三,缺点和优点。这其中要告诉考生的一句话就是“优点说个性,缺点说共性”。岗位所需优秀品质是考生可以重点突出的地方,而与岗位冲突的、需要规避的一些缺点就不要提及,说的缺点不能是考生的致命伤,在接下来的工作和学习中可以改变并且能够完善才可以在答题中提及。考生在面试答题的过程中适当地谈一些自己的现实性需求让答案显得更加真实,但是对现实性需求的表述要适度。对金钱、权利、住房、户口等需求最好不要谈。因为这与党和政府对公务员的价值要求背道而驰。而专业对口和家庭的期望可以适当谈一下。但是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不能仅谈现实性需求,考生在谈求职动机的时候要将现实性的需求与个人的职业理想和社会价值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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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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