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核
由管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核实,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2日。资格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本人邮箱,考生自行打印。
(三)考试
1、笔试(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的专业课程,参照高考试卷程度命题。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未达规定面试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
考生根据教材内容谈教材知识结构、教学设计、教法运用、学法指导以及板书设计等(1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未达60分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的计分方式,当场宣布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为笔试和说课成绩之和,满分200分。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准。
3、笔试考试时间:2014年7月14日,地点在齐齐哈尔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管局人社局组织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与考核不合格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等额递补。
(五)备案、公示及聘用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结果上报总局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及齐齐哈尔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半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并且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和首次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聘用期内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者,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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