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纪律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敏、杜勇
联系电话:(0451) 、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邮编:150080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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