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学生、专升本生、特长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或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6、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急需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9.6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万元、文科1万元;服务期8年。
3、学科、专业急需人才、学术有较高造诣者,相关待遇可面议。
五、招聘计划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4月 11日9:00至2014年5月 12日12:00。
报名方式: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除了网上报名也可通过邮寄简历或发电子简历的方式报名。(电子信箱:地址:齐齐哈尔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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