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食品加工研究所2014年度招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如下: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食品加工研究所成立于2004年3月,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秉承“论文写在大地上,成果留在农民家”的科研精神,快速发展,科研实力和行业竞争力日益增强。
食品加工研究所“以我省优势农产品原料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企业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国际合作为重要手段,开展农产品加工理论、设备、工艺、营养与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为黑龙江由粮食大省发展为食品大省提供科技支撑”。同时,还承担黑龙江省食物与营养咨询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为全省食品安全及食品加工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政策咨询指导服务。
近三年来,食品加工研究所承担国家、省(市)各级科研项目29项,项目经费累计2000多万元,研发出糙薏仁粉、高水分组织化蛋白、杂粮精深加工、稻米加工等十余个产品;成功研制出国内首台高水分组织化蛋白加工中型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挤压技术空白。
食品加工研究所下设食品工程研究室、杂粮加工研究室、稻米加工研究室,分别从事食品加工机械、杂粮深加工、稻米深加工研究。各类实验仪器及设备配套精良,固定资产达到1600余万元,研究领域正逐渐向其它粮食类精深加工及果蔬加工领域发展。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研究室) |
招聘 数量 |
招聘条件 | 备注 | |
学 历 | 专 业 | |||
食品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排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稻米加工 | 1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
农产品加工、食品化学 |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排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杂粮加工 | 1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
农产品贮运、加工 |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排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功能食品 | 1 | 硕士研究生 及以上 |
农产品加工、食品化学 | 博士研究生给予安排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开朗乐观、积极向上,团队意识强;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连同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发表文章、参与课题等佐证材料以图片或其他附件形式发送至。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历、资格情况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以电子邮箱或电话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阶段。
3、考核
考核主要以笔试、面试为主。
4、录用
考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用聘用手续。
5、试用期
拟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68号
邮政编码:150086
官方网站:
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
相关招聘事宜可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咨询,个人简历等情况本单位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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