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幼儿园教师的实际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20人。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达到相应学历及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幼儿园以上教师资格。
5、因时间原因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允许其申请应聘,但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得聘任上岗。
6、报考人员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即幼儿园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7、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到高校通过面试、试讲,直接与毕业生签约。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在泰来政府网站及哈师大、哈幼师、齐高专等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根据发布的信息,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学校推荐信、鉴定、在校学习成绩单、自荐材料、实习成果等相关资料,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需提交《泰来县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与面试
报名当日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教育部门共同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面试,面试包括技能测试和试讲。
技能测试
1、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时间3分钟以内;
2、声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均可,曲目自选;
3、钢琴演奏:钢琴由招聘部门准备;
4、绘画:考试用纸统一准备,彩色腊笔等考试用品自备。
每项25分,满分100分。
试讲
内容为应聘岗位的现行课程。满分100分。
(四)签订协议
按技能测试和试讲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排名顺序择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与应聘毕业生现场签订协议书。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核
由县人社局组织考核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泰来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聘用的人员,落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报名地点和时间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3年12月12日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12月13日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12月14-15日
其他院校应聘人员可到以上学校报名参加面试。
具体报名地点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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