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公示和审批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五)监督
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省纪委监察厅驻省农垦总局纪检监察局,电话:(0451).
五、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和参加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假舞弊的;
(三)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0451)(黑龙江省纪检委监察厅驻农垦总局纪检委监察局)
六、联系方式
(一)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梁琳、冯志丹
联系方式:(0451) 电子信箱: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3号。
(二)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差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联系人:刘成达、杨玉贵
联系方式:(0451)、 电子信箱:
地址:哈尔滨市宾西经济开发区大学城1号。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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