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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13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所属院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3-09-12 12:34:15|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考生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笔试内容主要以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

考试日期为2013年 10 月 13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9 月 27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 号9楼928室,电话:(0451)。

笔试后折算笔试总成绩,公式为: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或答辩等方法(具体内容及要求请进入面试考生与招聘单位联系),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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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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