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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富锦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2013-08-26 10:00:49| 来源:富锦政府网


2、面试

(1)报考语文、数学、外语的考生面试只进行试讲(100分),试讲内容为命题试讲(15分钟)和答辩(5分钟)两部分。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报分。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面试包括试讲(1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100分)。考生试讲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要求与上述(1)相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由专家评委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确定。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50%=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面试成绩公布后,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在相关网站分别公示三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示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核将通过学校、单位、社区及居住辖区派出所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素养、现实表现以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活动或有无前科劣迹行为等做出鉴定。

七、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富锦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职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未解除合同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监督电话:

公招办咨询电话:


附件下载:




富锦市2013 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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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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