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3黑龙江哈尔滨金融学院招聘46人,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10:30至7月2日24:00。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金融学院创建于1950年,历经东北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培训班、中国人民银行齐齐哈尔干部学校、黑龙江银行学校、哈尔滨金融专科学校、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她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我国第一所金融类高等专科学校。2000年全国高等学中公校管理体制改革后,改为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探索与发展,学校已发展成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质量较高、金融特色突出、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设有10个教学系部,拥有涵盖经、管、文、法、工五个学科门类的19个本科专业和18个专科专业。招生范围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在校生12000余名。2010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民主监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全国统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其所学专业与拟报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应聘辅导员和心理咨询教师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或以上毕业研究生,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应聘心理咨询教师人员所学专业应是心理学或相近专业。
(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学水平高,科研成果丰富,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力,工作作风及态度端正。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及有一定教学经验者优先。
(三)应聘辅导员人员报名时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及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无违纪处分;原则上应有学生齐齐哈尔中公教育干部工作经历,有一定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应聘心理咨询教师人员应有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经验,同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五)应聘人员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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