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资格确认通过后的应聘人员需交笔试费用,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三)考试
应聘各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闭卷形式。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考核内容。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能力,设自我介绍、专业问答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合格者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通过学校考核的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录用体检,体检合格方能上岗工作。学校组织到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中心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相关岗位用人单位还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电子邮箱:dqsyzp@163.com
网址:http://www.dqsy.net/(进入网站后点击英才招聘查看)
网址:http://111.43.18.100:81/zp.html#/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
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省人社厅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0451-87130400;0451-8713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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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19日
原标题: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qsy.net/info/1091/797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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