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No.1 学校简介
◼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的省重点高中
◼拥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省级示范性高中
◼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研究型高中,信息化校园
更多信息详见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主页。
No.2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基于高考课程改革对教师的要求出发,兼顾学校未来发展对教师综合能力的需求。
◼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No.3 招聘条件、数量及岗位
◼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品行端正。
(2)年龄27周岁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除外。
(3)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需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研究生所学专业要与本科专业一致或相关。
(4)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有良好的人文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进取、团队协作精神。
(5)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招聘数量、岗位及专业要求
No.4 招聘程序
◼ 信息发布、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学校通过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和黑龙江省实验中学公众号发布《黑龙江省实验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附后)、身份证、简历发送至syzxr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
◼ 资格审查及确认
学校根据报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在考试前三天接到考试通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岗位,需请示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对于应聘材料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No.5 关于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名岗位排序)从高到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提问交流等形式。
◼ 考试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
◼ 考试地点:一校区日知楼五楼512室
省实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海城街1号
No.6 体检
考试通过后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项目为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标准。
No.7 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在黑龙江省实验中学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No.8 录取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拟聘人员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入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No.9 待遇
被录取人员落编以后按照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确定见习期工资及相关待遇。见习期(1年)满考核合格后,将享受省直在哈尔滨地区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No.1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7752908 、53664472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黄老师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扫描下载)
原标题: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6iJIpRKodn-Cp9PTEvt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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