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享受待遇
1.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2.博士研究生
A类:国家级“双一流”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急需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20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补贴15不低于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套人才公寓;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1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5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B类:其他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
(1)享受事业单位统发工资,校内绩效工资;
(2)享受学校提供的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3)享受学校提供的基础性住房补贴不低于10万元;
(4)享受学校提供的一个人才公寓单间;
(5)享受学校提供的科研启动金和平台建设费。自然科学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不低于3万元;
(6)享受学校提供的博士研究生津贴每年1~3.5万元。
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即“一个人才公寓单间、一次本市最优质基础教育学校子女入学推荐机会、一个校内启薪配偶工作安置岗位、一名健康管理咨询医生、一名健身指导教练、一名子女艺术特长指导老师。”
被录用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根据需要提供过渡性人才公寓。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四)政策加分
1.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
2.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编制外医务人员加分条件的。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相关材料有效,需提前与人事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21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6月3日16:00时
2.应聘者必须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上传生活照、风景照的应聘者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学科(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填写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资格期间,应聘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2021年6月4日16:00时
2.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2)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减少该岗位录取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应聘者可改报其他岗位。(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未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6月5日 9:00时--16:00时(现场确认工作遵从上级和佳木斯大学疫情防控总体安排,如遇取消或调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国际会议中心一楼大厅(学府街298号)
3.现场确认材料:(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报名表一份(本人需签字并且加盖学校或所在单位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硕博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外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等和其他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在校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证明。(4)应聘人员所在院校、单位或社区提供的思想品德等方面的政审材料(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及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原则上缩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综(8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通过后的应聘者需交笔试费用180元人民币。
(四)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6日9:00时--10:30时
2.面试时间:请关注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
(五)考试办法
1.应聘硕士、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计算,笔试、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应聘博士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核算办法
本科、硕士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博士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折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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