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核
(一)学校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考核。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形成空额的,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录用。
八、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哈尔滨金融学院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引进博士人才待遇具体详见《哈尔滨金融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附件5)
十一、相关说明
(一)被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人事档案,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原件,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二)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以及个人人事档案,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三)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者,予以解聘。
(四)凡在公示期、考核及试用期内,档案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及录取原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451-83147184 、83147108
博士报名邮箱:hjygkzp@163.com
硕士报名邮箱:hjygkzp@vip.126.com
监督电话:0451-83147029(哈尔滨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电碳路65号
十三、本公告由哈尔滨金融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哈尔滨金融学院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哈尔滨金融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rbfu.edu.cn/info/1099/4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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