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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81人公告(第一批)

2021-04-14 09:48:25| 来源:黑河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为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 和《黑河边境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实施办法》(黑市人领发〔2020〕1号),结合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与需求教师实际,计划为黑河市教育局直属9个事业单位引进81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第一批”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河简介

黑河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总面积6.87万平方公里,人口158.1万,辖北安、嫩江、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爱辉区“三市两县一区”,代管五大连池风景区。

黑河区位独特,与俄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黑龙江相望,最近处仅640米左右,是中俄边境线上唯一一对地级对应城市,被誉为“中俄双子城”。

当前,黑河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特别是随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获批,黑龙江公路大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跨江空中索道陆续建成投入使用,跨境基础设施将实现水陆空全方位联通,黑河作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重要节点,将打造成黑龙江省向北开发开放的重要经济增长极、“一带一路”对俄开放合作高地,努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引进单位简介

省重点示范性高中:

黑河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一中学均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第一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普通高中:

黑龙江省农垦九三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第二高级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

义务教育学校:

黑河市第三中学、黑河市第四中学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黑河小学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小学阶段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

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对智障、听力、语言残疾等学生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

三、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81名,具体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学历要求

省重点示范性高中: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各省会城市师范类院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本科一批,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一批的研究生、博士生、近两年参加过“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考试未被录取的毕业生(总成绩需在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

普通高中: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义务教育学校: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且第一学历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因新冠肺炎疫情推迟考试时间的可以参加应聘,如应聘成功,在一年试用期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者取消聘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不能列为招聘对象: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过邪教组织、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内或国(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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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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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春中公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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